
一、培养目标
林学专业为我国森林资源培育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培养具备创新创业能力、具有高素质的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具体讲,就是培养森林基础科学(森林生物学、植物学、树木学、遗传学、气象学、土壤学、生态学等)研究,林木育种、种子经营、森林营造、森林经营、森林保护(防火、防虫、防病、林政管理)、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森林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高素质的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应用研究型” 领军 人才。
二、培养要求
始终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确定培养方向和进行专业建设,培养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理论功底深厚、实际动手能力强的科学研究、应用技术与管理人才的整体办学思路,按照“学会做人、学会学习、精通专业”的人才标准,培养造就高质量合格人才。要求学习者具有雄厚的森林基础科学(森林生物学、植物学、树木学、遗传学、气象学、土壤学、生态学等)理论知识,很强的综合利用上述理论知识和林木育种、种子经营、森林营造、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森林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得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进行林业方面的初级科学研究、技术控制与指导、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能力和素质。具体而言,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和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备坚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理论基础;
2. 掌握林学、生物学、植物保护学、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 掌握土壤理化性质分析、林木生理生化分析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评价的方法,熟练掌握林木良种选育、苗木培育、造林、森林经营、森林病虫害防治、植被恢复与林业生态工程构建以及林副特产品加工利用技术;
4. 综合运用基础和专业课知识,具备承担苗圃设计、种子园(采穗圃)设计、造林设计、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主伐更新设计、土地利用规划、林业生态工程规划与作业设计的能力;
5. 了解我国林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沿革、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熟悉与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国家政策、方针、法律及法规;
6. 了解国内外林学相关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发展动态、林业科学技术研究的进展、现代高新技术(生物工程技术、 3S 技术)的应用前景以及林业行业本身工作的重点、发展动态和需求;
7. 掌握文献资料的检索、查询、收集和基本处理方法,学会独立开展实验(试验)设计、实施方案、资料的分析与整理、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的撰写等科学研究工作;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决策、组织与管理以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课程
树木学、生态学、测树学、林木遗传育种学、森林培育学(含种苗、造林、营林)、林业生态工程学、森林经理学。
四、特色课程
树木学、生态学、测树学、林木遗传育种学、森林培育学(含种苗、造林、营林)、林业生态工程学、森林经理学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军训,植物学、树木学、气象学、土壤学、生态学、测树学、林木遗传育种学、种苗学、森林培育学、林业生态工程学、森林保护学等方面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等综合实习教学环节,计划安排 30 周左右。
六、主要专业实验
包括植物学、树木学、植物生理学、土壤学、气象学、遗传育种学、种苗学和森林保护学等实验课教学以及森林培育学和林业生态工程学试验设计。
七、基本修业年限
四年
八、授予学位
农学学士
九、准予毕业的总学分
176.5 学分
十、各类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配置
1. 必修课 105.0 学分,占总学分 59.49 % ;
2. 选修课 36 学分,占总学分 20.40 % ;
3. 实践教学环节 35.5 学分,占总学分 2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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